关于开展图书与档案馆新媒体自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图书馆发布时间:2021-04-19浏览次数:1910


为进一步落实学校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,加强思想文化阵地管理,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、服务广大师生中的积极作用,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传播秩序,经研究决定,近期集中开展图书与档案馆新媒体自查梳理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适用范围

以图书馆、档案馆或馆内工作教师名义注册的微信、微博、抖音、QQ公众号等新媒体(账号中含有学校名称、中英文简称;账号中含有学校图书馆、档案馆名称;由馆内组织注册或运营管理;教师个人以上述名义注册或运营管理)均在此范围。

二、集中自查梳理时间

2021415日至430日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、对在正常使用中的新媒体账号,在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》(见附件)填写相关信息。账号务必全面,信息务必准确;

2、对近一个月内无更新,计划不再使用,或认为有必要关停的新媒体账号,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注销,并在汇总表备注中写明“注销”;

3、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请在汇总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。

四、报送方式

2021430日前,将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》发送至办公室汇总。

附件: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.docx

      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.docx



  图书与档案馆

2021415